懒人烧快菜(七):鲜贝酷思酷思
一向不爱吃酷思酷思(couscous),以前都是在北非人和中东人开的餐馆里吃的,他们通常将酷思酷思做冷食,加点洋葱黄瓜之类的东西,入口后质粗乏味,尽管人人说它营养好利于健康,我还是对之不屑一顾。等尝到法国师傅格里聂奥第埃(Grignotiere)做的酷思酷思后,才发现,菜好不好吃,全在于厨师的脑袋有没有创意。
还没到法国前已在Trip Advisor里读到格里聂奥第埃的厨艺了,那纯属无心插柳,我在搜寻即将下榻入住的酒店时,读到住客们很客观的评论,但有一条内容却是异口同声的,那就是大家对这家酒店的餐厅都赞不绝口,得,就冲着这点,决定住那酒店。一俟登记完毕就问前台餐厅在哪儿,经理奥里维耶不无惋惜地说,餐厅三个月前已关了,因为厨师辞职了。我和老公面面相觑、哑口无言。后来和员工们熟了,才知道厨师格里聂奥第埃已另起炉灶,在酒店后面一条街上开了他自己的餐馆。我们非常高兴,立马前往。
餐馆小巧玲珑,才七八张桌子,格里聂奥第埃太太是既做侍应生又做bus girl还要结帐,居然没有一个帮手,效率高得让我乍舌。她告诉我们当晚除了常规菜谱外,还有特别菜谱,专做酷思酷思。拿来看看,上面起码有30来个不同花式的酷思酷思,有牛、羊、鸡、猪肉,也有各类海鲜,还有全素的,老公一看就来劲了,要了一个羊腿和鸡腿隔花酷思酷思,我则因为对酷思酷思的偏见而没敢轻举妄动,只是要了一个法国本土特有的白鱼。老公很好奇,想看看羊肉和鸡肉如何跟酷思酷思搭配。
没多久,格太太端来一个小陶器锅和两个盘,转身又进了厨房。我们揭开锅看看,里面是厚厚的蕃茄汁汤料,一个盘里是带骨羊腿肉,另一个盘内是鸡腿,两个都是以蕃茄为主做底汁料,只是两者的配料和香料不同。正在研究着,格太太端来一个大锅,里面是滚烫的酷思酷思,她一勺勺盛进老公的盘内,然后掀开小陶器锅盖,将锅里的汤浇在酷思酷思上,然后笑着说了声:“Bon Appetit”,意思是可以用餐了。
老公尝了一口:“哇,太好吃了”。我也急不可耐地从他盘里舀了一匙,一尝,果然妙不可言,那高汤味道浓而不腻,鲜美滋润,渗透进酷思酷思的粗粒中,不光为之加入美好的滋味,更将后者的质地浸柔了,再吃羊肉和鸡腿,味道各不相同却相得益彰,与那汤料一气呵成,真是绝活。没想到那无滋无味的酷思酷思在格里聂奥第埃的手下会变成如此“风情万种。”
回美后常常想吃酷思酷思,当然没法复制出格里聂奥第埃的手艺,不过有了一个基本概念,自己可以瞎琢磨一番。试过羊肉和鸡肉,这次试的是鲜贝,做法如下:
1) 按一比一的比例,将水在锅内烧滚,放少许盐和加厚橄榄油调味,水烧开后关火,将盒里的酷思酷思倒进锅中调匀,盖上锅子,等至少五分钟才可以熟。
2) 将生粉抹在鲜贝表面,两瓣蒜切成蒜蓉,两只蕃茄切成小碎块。开中火,在平底锅内放两汤匙加厚橄榄油和一匙牛油,加热后将鲜贝和蒜蓉入锅,鲜贝炸至金黄,盛起放在一边。
3) 将蕃茄碎块倒入锅中与蒜蓉一起翻炒,注意别让原先附在鲜贝上的生粉粘锅,蕃茄快熟时加两杯水(如果有肉汤或鸡汤更好),开大火烧滚后,再开小火闷至汤汁变稠,最后加入盛在盘中待用的鲜贝,一起加热后关火。
4) 将锅里的酷思酷思装盘,再将鲜贝盖于其上,最后浇上茄汁鲜贝汤汁,洒上胡椒和Parsley碎叶,即可享用。
虽说比不上格大师傅的手艺,比画饼充饥要强多了,此菜滋味细腻,鲜贝的浓厚滑润与酷思酷思的淡泊粗质相融,既美味又营养。此菜可配阿根挺马尔贝客红葡萄酒(Malbec)或夏东内白葡萄酒(Chardonney)。边吃边喝边回味来自北非的缘、法兰西的风和高卢的味。©H.L.Glennie
还没到法国前已在Trip Advisor里读到格里聂奥第埃的厨艺了,那纯属无心插柳,我在搜寻即将下榻入住的酒店时,读到住客们很客观的评论,但有一条内容却是异口同声的,那就是大家对这家酒店的餐厅都赞不绝口,得,就冲着这点,决定住那酒店。一俟登记完毕就问前台餐厅在哪儿,经理奥里维耶不无惋惜地说,餐厅三个月前已关了,因为厨师辞职了。我和老公面面相觑、哑口无言。后来和员工们熟了,才知道厨师格里聂奥第埃已另起炉灶,在酒店后面一条街上开了他自己的餐馆。我们非常高兴,立马前往。
餐馆小巧玲珑,才七八张桌子,格里聂奥第埃太太是既做侍应生又做bus girl还要结帐,居然没有一个帮手,效率高得让我乍舌。她告诉我们当晚除了常规菜谱外,还有特别菜谱,专做酷思酷思。拿来看看,上面起码有30来个不同花式的酷思酷思,有牛、羊、鸡、猪肉,也有各类海鲜,还有全素的,老公一看就来劲了,要了一个羊腿和鸡腿隔花酷思酷思,我则因为对酷思酷思的偏见而没敢轻举妄动,只是要了一个法国本土特有的白鱼。老公很好奇,想看看羊肉和鸡肉如何跟酷思酷思搭配。
没多久,格太太端来一个小陶器锅和两个盘,转身又进了厨房。我们揭开锅看看,里面是厚厚的蕃茄汁汤料,一个盘里是带骨羊腿肉,另一个盘内是鸡腿,两个都是以蕃茄为主做底汁料,只是两者的配料和香料不同。正在研究着,格太太端来一个大锅,里面是滚烫的酷思酷思,她一勺勺盛进老公的盘内,然后掀开小陶器锅盖,将锅里的汤浇在酷思酷思上,然后笑着说了声:“Bon Appetit”,意思是可以用餐了。
老公尝了一口:“哇,太好吃了”。我也急不可耐地从他盘里舀了一匙,一尝,果然妙不可言,那高汤味道浓而不腻,鲜美滋润,渗透进酷思酷思的粗粒中,不光为之加入美好的滋味,更将后者的质地浸柔了,再吃羊肉和鸡腿,味道各不相同却相得益彰,与那汤料一气呵成,真是绝活。没想到那无滋无味的酷思酷思在格里聂奥第埃的手下会变成如此“风情万种。”
回美后常常想吃酷思酷思,当然没法复制出格里聂奥第埃的手艺,不过有了一个基本概念,自己可以瞎琢磨一番。试过羊肉和鸡肉,这次试的是鲜贝,做法如下:
1) 按一比一的比例,将水在锅内烧滚,放少许盐和加厚橄榄油调味,水烧开后关火,将盒里的酷思酷思倒进锅中调匀,盖上锅子,等至少五分钟才可以熟。
2) 将生粉抹在鲜贝表面,两瓣蒜切成蒜蓉,两只蕃茄切成小碎块。开中火,在平底锅内放两汤匙加厚橄榄油和一匙牛油,加热后将鲜贝和蒜蓉入锅,鲜贝炸至金黄,盛起放在一边。
3) 将蕃茄碎块倒入锅中与蒜蓉一起翻炒,注意别让原先附在鲜贝上的生粉粘锅,蕃茄快熟时加两杯水(如果有肉汤或鸡汤更好),开大火烧滚后,再开小火闷至汤汁变稠,最后加入盛在盘中待用的鲜贝,一起加热后关火。
4) 将锅里的酷思酷思装盘,再将鲜贝盖于其上,最后浇上茄汁鲜贝汤汁,洒上胡椒和Parsley碎叶,即可享用。
虽说比不上格大师傅的手艺,比画饼充饥要强多了,此菜滋味细腻,鲜贝的浓厚滑润与酷思酷思的淡泊粗质相融,既美味又营养。此菜可配阿根挺马尔贝客红葡萄酒(Malbec)或夏东内白葡萄酒(Chardonney)。边吃边喝边回味来自北非的缘、法兰西的风和高卢的味。©H.L.Glennie
Comments
Post a Comment